2004年10月2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逾期缴罚款 一天加六百
倪恩良

  玉环县龙溪乡个体户丁某因缴纳行政罚款迟了两天,又被加处罚款1200元。
  丁某因超经营范围被玉环县工商局处以罚款2万元。丁某心有不满,直到超过规定期限2天,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到银行缴纳罚款。不料,根据《行政处罚法》规定,逾期不缴纳行政机关处以的罚款,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3%加处罚款。也就是说,丁某每迟一天缴纳罚款就得被加处罚款600元。
  丁某没法,只得乖乖多缴了1200元罚款。(倪恩良)